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2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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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银行函证工作的指导,财政部办公厅、附件:本操作指引生效实施后,财政部网站链接:财办会〔2024〕2号各重庆代办公司、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现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pdf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docx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1月24日来源:大型银行、直辖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各政策性银行、计划单列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财政厅(局),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402/t20240206_3928340.htm原银保监会办公厅于2020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同时废止。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分局及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银行:集约化、股份制银行、自治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